從概念來說
我國公務員正規(guī)統(tǒng)一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兩種。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tǒng)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各省、直轄市分別組織公務員考試,不存在什么從屬關系,考生根據(jù)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如:報考者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也可以報考地方公務員考試,兩者不沖突,如果沒有戶籍限制的話,也可以報考其他省市的公務員,比如江蘇的可以報考浙江的公務員。
從考試性質(zhì)來說
絕大多數(shù)地方公務員考試采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按照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后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
從招考對象來說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沒有戶籍限制,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shù)氐木用窈驮诋數(shù)鼐妥x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但大部分省份對戶口的限制進行放寬,這就需要考生報名時認真閱讀招考簡章,一般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受戶籍限制。
從考試科目來說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兩部分。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都參加這兩科的考試。
各地方公務員考試和國家接近,基本沿用國家的模式,大部分省考試大綱也是參照國家的。但也有例外的,比如江蘇公務員考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測》和《申論》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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