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浙江的全國人大代表林燚注意到了這一點。在《關于取消學士學位授予與英語四級考試掛鉤的建議》中,她提出,在今天,仍有部分高校的學位授予與四級考試掛鉤。
林燚認為,學生在校四年,要花費幾乎一半的學習時間學英語,專業(yè)課程的學習反而退居其次,這樣不合理。如果高校要求所有本科學生不分層次、專業(yè)都要達到英語四級水平, 實在沒有必要。
“有些學校英語課程時數(shù)有限,學生為了提高,不得不參加校外輔導班,交納高額輔導費。”林燚認為,四六級考試已形成產業(yè)。
原標題:與學位掛鉤的英語四六級考試亟待回歸社會化
從“參照測驗”到被異化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辦公室官網(wǎng)稱:“大學英語考試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其目的是對大學生的實際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大學英語教學提供服務。”
更明確四六級考生性質的,是這一段話:“大學英語考試是一項大規(guī)模標準化考試,在設計上必須滿足教育測量理論對大規(guī)模標準化考試的質量要求,是一個‘標準關聯(lián)的常模參照測驗’。”
也就是說,四六級考試并沒有要求與學位授予掛鉤,而是一項參照測驗。
但是,大多數(shù)高校都曾經將這項考試,與學位授予綁定在一起。張凡只是“受害者”之一。
在張凡畢業(yè)那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最新修正,其中未將學位授予與四級考試聯(lián)系起來。條例規(guī)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生,成績優(yōu)良,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可授予學士學位。
2005年2月,教育部宣布對英語四六級考試進行改革,不再發(fā)放合格證,改為發(fā)放成績單,并重申教育部從未要求四級與學位掛鉤。
“可見,學位的本質是學生的知識水平和科研能力。學士學位與英語四級考試成績掛鉤,缺乏法律依據(jù)。”林燚在建議中寫道。
然而,數(shù)年后,部分高校將四級考試與學位掛鉤的做法依然如故。直到今年3月,上海市教委還發(fā)出通知,要求上海市部分高校從今年秋季起啟動大學英語教學改革,取消英語四級與學位證掛鉤。
記者在林燚提供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答復》中看到,該辦提出,一些高校在制定本校學位授予細則時,將四六級考試成績采用為學位授予要求,可能帶來的相關問題,正引起多方面的關注。
記者檢索北京地區(qū)高校的學位授予規(guī)定發(fā)現(xiàn),近年來仍有部分高校明文規(guī)定兩者之間繼續(xù)掛鉤。
如,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在2012年頒布的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要求:在校期間(或證書有效期內)非英語類專業(yè)本科生學位英語課程成績達到全國大學英語四級425分及以上或英語類專業(yè)本科生參加全國專業(yè)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合格,方可申請學士學位。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北方學院則要求,非英語類學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學分績點高于或等于2.00(四級考試的成績,加上英語老師給的平時成績,英語老師換算出大學英語四的成績,英語四的成績至少要67分),方可授予學士學位。
北京林業(yè)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至少分別在2005年、2009年要求,非外語類本科專業(yè)學生未通過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不授予學士學位。
有些高校雖未要求四六級考試成績,但仍將外語水平作為評判標準。如,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2010年要求,外語未通過由學校組織的水平測試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有的高校還會安排英語學位考試,面向未通過四級的學生。
江西南昌工程學院一名學生參加過這項考試。“大四的時候統(tǒng)一考。學位考試比四級要簡單一點,所以基本上都會過,這樣就都能拿到學位證了。”她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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