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問世后,關于民法的考題也有了一些變化,關于按份共有和共有物分割民法典是如何規(guī)定呢?我們一起來通過一道題目學習學習:
一、單項選擇題
1.張某與李某共有一臺機器,各占50%份額。雙方共同將機器轉賣獲得10萬元,約定張某和李某分別享有6萬元和4萬元。同時約定該10萬元暫存李某賬戶,由其在3個月后返還給張某6萬元。后該賬戶全部款項均被李某債權人王某申請法院查封并執(zhí)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還張某款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2014/三/6)
A.李某構成違約,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5萬元
B.李某構成違約,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6萬元
C.李某構成侵權,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5萬元
D.李某構成侵權,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6萬元
【參考答案】1.【考點】按份共有;共有物分割
【答案】B
解析:《物權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本題中,張某與李某共有一臺機器,各占50%份額,屬于按份共有,雙方共同處分機器的行為有效。根據(jù)《物權法》第一百條第一款規(guī)定,共有人可以協(xié)商確定分割方式,10萬元轉賣所得款為共有物的替代物,張某和李某約定分別享有6萬元和4萬元,此約定有效。李某有義務按照約定在3個月后返還張某6萬元。A、C兩項錯誤,不當選。
李某不能按期返還張某款項,違反了雙方的約定,構成違約。B項正確,當選。
10萬元存入李某的賬戶,該賬戶被查封執(zhí)行導致李某不能按期還款,李某未侵害張某的權利。D項錯誤,不當選。
故本題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