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司法考試在9月份進行,由于司法考試的考點眾多,考生在備考復習的時候,需要有一個比較好的復習計劃,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備考,對于一卷的復習,可先從憲法開始,看書和做題相結合的方法,效果會很好,唯學網(wǎng)小編整理了司法考試一卷憲法考點試題及答案,供考生參考。
人身自由包括廣義和狹義兩方面。
狹義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侵犯,廣義的人身自由則還包括與狹義的人身自由相聯(lián)系的生命權、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與公民個人生活相關的權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實際享受其他權利的前提。
(一)生命權
1.防御權。生命權本質上是對一切侵害生命權行為的防御;
2.享受生命的權利。
3.生命保護請求權。
4.生命權的不可處分性。
(二)人身自由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任何公民,非經(jīng)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
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三)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1.人格尊嚴主要包括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真題】根據(jù)《憲法》的規(guī)定,下列哪些權利屬于公民的人格尊嚴? (08延緩地區(qū)-1-63) 【答案】ABCD
A.公民的姓名權
B.公民的肖像權
C.公民的名譽權和隱私權
D.公民的榮譽權
(四)住宅權不受侵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2.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五)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2.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真題1】根據(jù)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guī)定,下列哪些說法不正確? (05-1-60)
A.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證據(jù),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調(diào)查機構以各種形式對“第三者”進行跟蹤
B.為了收集犯罪證據(jù),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對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jiān)聽
C.商場保安人員有權根據(jù)商場的規(guī)定,對“盜竊嫌疑人”當場進行搜身檢查
D.商場保安人員有權對拒絕搜身檢查的顧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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