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1號)文件精神,為了促進教育公平和人才培養(yǎng),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校將于2014年開展面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縣及縣以下中學農村戶籍學生專項自主選拔招生工作(以下簡稱“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計劃”)。
一、招生計劃
2014年計劃招生42人,全部為理工類,招生專業(yè)包括:地質學基地班、地質學、地質學(地質地球物理復合)、資源勘查工程(固體礦產)、地球化學、地質工程、土木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安全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學、軟件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環(huán)境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石油工程、資源勘查工程(能源)、資源勘查工程(新能源地質與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地球物理學、測控技術與儀器、勘查技術與工程、海洋科學、測繪工程、土地資源管理。
二、報名條件
“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計劃”主要面向全國邊遠貧困民族集中的771縣(名單見附件1)的縣及縣以下中學。因湖北、廣西兩省畢業(yè)生沒有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參考,暫不接受報名,將在招生來源計劃中適當傾斜。
具體要求如下:
1、符合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的理科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2、高中三年均在學籍所在中學實際就讀,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
3、身心健康,艱苦樸素,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志存高遠,有培養(yǎng)潛質。
三、報名方式及流程
報名方式為中學推薦,不接受考生自薦。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選拔通知、報名辦法、選拔標準、遴選程序以及所選拔出的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監(jiān)督。
1、材料準備:①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并填寫《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4年“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計劃”學生申請表》(附件2);②學籍證明;③戶籍證明(戶口復印件或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含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④校長或班主任推薦信;⑤個人申請報告;⑥《綜合素質評價表》。
2、中學統(tǒng)一郵寄報名材料:符合推薦資格的中學下載打印并填寫《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4年“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計劃”中學推薦匯總表》(附件3),加蓋公章后連同本校所有推薦考生的申請材料,在2014年4月10日前(以我校收到材料時間為準)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并在信封的左下角顯著位置注明“農村專項”。所有材料概不退回。
四、考核程序
1、初審
我校將根據學生報名材料、中學推薦意見進行初步審核。
2、選拔
對符合報名條件且材料詳實并能體現培養(yǎng)潛質的考生進行選拔。將考生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折算成分數(成績以分數記錄的不再折算),然后按相應科目的權重進行計算。在此基礎上組織自主選拔材料審閱小組(不少于3人),對考生材料進行審閱,并進行綜合評分。
各科目權重分配:
科目 | 語文 | 數學 | 外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政治 | 專家打分 | 合計 |
權重 | 150 | 150 | 150 | 100 | 80 | 60 | 20 | 20 | 20 | 50 | 800 |
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
等級 | A | B | C | D | 其他 |
分數 | 1 | 0.8 | 0.5 | 0.1 | 0 |
3、資格認定
我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總分排序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各省擬認定名單,認定人數不高于招生計劃數的200%。認定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備案、公示。
五、志愿填報及錄取方法
被我校認定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有自主選拔錄取批次的省(市、區(qū)),考生須在自主選拔錄取批次填報我校;無自主選拔錄取批次的省(市、區(qū)),須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qū))必須將我校填報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學校。專業(yè)志愿原則上只能填報本簡章中規(guī)定的且在當地有招生計劃的專業(yè)。
我校將于2014年6月下旬在本科招生信息網上發(fā)布“2014年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志愿回執(zhí)填報注意事項”。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院?刂品謹稻的認定考生,請務必在填報高考志愿后,下載并填寫《2014年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考生高考成績志愿回執(zhí)》,并按時傳真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未按時傳真回執(zhí)的,視為自動放棄認定資格,不再享受“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計劃”優(yōu)惠政策。
對符合條件并按時傳真回執(zhí)的認定考生,我校將根據有關招生政策確定擬錄取名單,報請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批準后辦理錄取手續(xù)。
六、領導和監(jiān)督機制
1、“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計劃”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和申請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后續(xù)三年的推薦資格。
3、“貧困地區(qū)農村專項自主選拔計劃”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29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3
招生信息網:http://zhsh.cugb.edu.cn 電子郵箱:zhsh@cugb.edu.cn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10-82321259 傳真:010-82326956
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聯系電話:010-82322309
八、附則
1、本簡章若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執(zhí)行。
2、本簡章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