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唯學網(wǎng)小編將為大家介紹一項國際聲樂比賽的賽事規(guī)則,賽事全名為“聲樂藝術家”國際比賽,本項聲樂賽事是由希歐多爾·克里西博士在2009年創(chuàng)辦的,下面是“聲樂藝術家”國際比賽的具體比賽規(guī)則。
“聲樂藝術家”國際比賽規(guī)則
參賽要求:
男選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選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參賽曲目:
選手準備5首歌劇詠嘆調(diào),至少三種語言,是在18-20 世紀創(chuàng)作的。
第一輪:選手演唱一首詠嘆調(diào)。 評委有權力要求選手演唱第二場詠嘆調(diào)(部分或者完整曲目,從選手的曲目表中選擇)
第二輪:選手演唱兩首詠嘆調(diào)。 一首由選手選擇,另外一首由評委選擇。
第三輪:選手演唱兩首詠嘆調(diào)。由評委選擇。
比賽規(guī)則
1.必須憑記憶用原始語言演唱。 在每輪比賽中,選手需要提供樂譜。
2.不允許改編曲目。 在獲獎者音樂會上,評委從選手的曲目表中選擇一首。比賽中演唱的順序由選手決定。
3.曲目一經(jīng)提交是不能更改的。
4.第一輪演唱的曲目不能超過5分鐘。
5.在第一輪比賽結束之后,秘書通知第二輪比賽的評委選擇的曲目,選手也要告知秘書自選的曲目。在第二輪比賽結束之后,秘書通知第三輪比賽評委選擇的曲目。每一輪比賽結束之后,公布成績。
6.組委會為選手安排與鋼琴伴奏師的排練。
7.組委會為選手安排鋼琴伴奏師,選手也可以自帶鋼琴伴奏師,費用自理。
8.選手自費交通與食宿。
9.比賽是向公眾開放的。
10.組委會有權力允許廣播臺或者電視臺對比賽的報道。
11.在提交了報名表之后,意味著選手遵守此規(guī)則。
12.獲獎者可以在他們的簡歷中提到自己是羅馬尼亞“聲樂藝術家”國際比賽的獲獎者。
13.評選方式如下:
第一輪:公開投票,獲得評委過半票數(shù)的選手將晉級第二輪。
第二輪:匿名投票,獲得評委過半票數(shù)的選手將晉級第三輪。
第三輪:打分,分數(shù)從1-10分不等,根據(jù)最后的得分頒獎。
14.評委有權力頒發(fā)并列的獎項。
15.評委有權力頒發(fā)特殊獎。
16.評委的決定是最終的并且是不能上訴的。17.入圍決賽的選手將會獲得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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