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14年通過自主選拔的方式,選拔錄取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計劃和專業(yè)
1.招生計劃為24人,專業(yè)為:英語、翻譯、新聞、金融學、工商管理類、外交學、法學、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德語、法語、日語、俄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波蘭語、保加利亞語、芬蘭語、意大利語、羅馬尼亞語、朝鮮語、馬來語、僧伽羅語、土耳其語。
2.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
3.我校招生專業(yè)除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可招收英語語種和中學所學相對應語種考生外,其他專業(yè)只招英語語種考生。
二、優(yōu)惠分值
入選考生高考投檔分達到我校該專業(yè)在該省相應批次提檔線下40分以內(但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總分750計算。總分為其他分值的,按相應比例折算),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查、錄取。
三、報名條件
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所在地區(qū)為680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市)及152個片區(qū)外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
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具有在上述中學連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的學生
四、 報名方式
(一) 推薦與報名:
符合條件的中學可向我校推薦考生,最多不超過2人。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選拔通知、報名辦法、選拔標準、遴選程序以及所選拔出的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監(jiān)督。
我校不接受考生自薦。
被推薦考生登錄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報名信息,下載《北京外國語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農村學生申請表》。
《北京外國語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農村學生申請表》需用A4紙正反面打印,第一頁背面信息由推薦學校填寫,自述材料由本人用簽字筆填寫。
報名時間:3月26日至4月3日17:00
考生提供學籍證明(以學校提供為準)、戶籍證明(戶口復印件或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家庭經濟特殊困難,需要申請我校補助的須填寫《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獲獎證書、發(fā)表作品證明等復印件。
以上材料由學生如實填寫和提供,按上述順序依次排列,經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后,統(tǒng)一于2014年4月3日前用特快專遞寄送至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農村學生申請材料”字樣),同時將推薦考生名單電子版(見附件)發(fā)至招生辦公室郵箱:bwzsb@bfsu.edu.cn。
中學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郵件是否到達情況。
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來我校報到和參加考試。請考生于2014年4月18日起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初審,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 報到:請通過初審的考生本人于2014年4月26日下午14:30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到北京外國語大學辦理報到手續(xù)。
五、考核與錄取
考試時間:2014年4月27日上午半天
考試地點:北京外國語大學校內
考試內容:綜合能力面試
六、入選考生確定規(guī)則:
要求考核成績合格。
遵循“先專業(yè)、后分數、專業(yè)優(yōu)先”的規(guī)則,即先將考生按專業(yè)志愿分開排隊,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和入選專業(yè)。
七、錄取程序
我校將入選名單報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10個工作日后,確定具有資格的名單,并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里發(fā)布入選情況,請考生關注查詢。凡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名單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采用非平行志愿的省區(qū),考生須在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區(qū),考生須在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填報我校。單獨設立自主選拔錄取志愿批的省區(qū),考生須在該批次填報我校。錄取專業(yè)以我校發(fā)布的入選情況為準。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2號 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9
聯(lián)系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 傳 真:010-88810273
E-mail: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網: http://joinus.bfsu.edu.cn點擊“網上報名”
九、監(jiān)督機制與申訴渠道
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同時我校監(jiān)察辦公室負責全程監(jiān)督,接受投訴,招生監(jiān)督電話:010-88816259。
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錄取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十、 附則
本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簡章相關規(guī)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