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音分類周代已有之。《尚書·舜典》:“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學術界認為這是八元論相關的思維方式,如八卦、八方等。這種分類法主要依材質的不同把樂器分為:金、石、絲、竹、匏、土、革、木等八類。其中,金(鐘、鐃、鉦);石(磬);絲(筑、琴、瑟、箏);革(鼓、鼗);木(柷、敔)可以說,上述五類樂器都直接用發(fā)聲體的物質來作為分類標準,而竹(簫、篪、笛);匏(竽、笙);土(塤、缶)不完全直接用發(fā)音體的材質來區(qū)別。如竹類樂器基本上都屬吹管樂器,后把竹質打擊樂器也歸入。匏類的發(fā)音體是葫蘆內管端的簧片,與匏本身無關,但這類樂器都是自由簧氣鳴樂器,匏只是個代名詞。土類除缶、甌等用陶土制成的打擊樂器外,塤屬吹奏樂器。 華夏樂器大多用一個字來命名,除上述樂器外,如镈、鐃、瑟、筑、琴、箏、笛、笙、鼗等,而琵琶、揚琴、火不思、篳篥、嗩吶等兩字以上命名的大多為外來的樂器,F今的常規(guī)樂器均建立在種類繁多的古樂器基礎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