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字義解,書法指書寫的方法。生活中,書法一詞另具備以下含義。第一,某幅書寫作品的代稱或者所有書寫作品的統(tǒng)稱;第二,一種藝術類別,一般指書寫漢字的藝術。
書法的引證
1. 古代史官修史,對材料處理、史事評論、人物褒貶,各有原則、體例,謂之“書法”!蹲髠•宣公二年》:“ 董狐 ,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唐劉知幾 《史通•惑經(jīng)》:“故知當時史臣各懷直筆,斯則有犯必死,書法無舍者矣。” 宋謝采伯 《密齋筆記》卷四:“《論語》書法之嚴,即《春秋》書法也。” 明劉基 《春秋明經(jīng)•鄭伐許鄭伯伐許》:“蓋與鄭 伐 許 、 鄭伯 伐 許 之書法同矣。”
2. 文字的書寫藝術。亦指書法作品!赌淆R書•周颙傳》:“少從外氏車騎將軍臧質(zhì)家得 衛(wèi)恒 散隸書法,學之甚工。” 宋 錢愐 《錢氏私志》:“ 元章 書法之妙,今日可謂第一。”《儒林外史》第二八回:“作詩的從古也沒有這好的。又且書法絕妙,天下沒有第三個。” 周揚 《在中國書法家第一次代表大會開幕式上的講話》:“書法作為一門中國獨特的藝術,我們應該重視它。”
3. 指漢字形體。 清 葉名灃 《橋西雜記•壹貳叁肆等字》:“至如秦漢碑,惟一二三書法不同。”
4. 措辭方式。 呂叔湘 《標點瑣議》:“《通鑒》書法,‘夜’一字為句,必有所承。上文未說何日之事,‘夜’字連下讀,‘夜’字點斷,意為‘到了那天夜里’;‘夜’字不斷,意為‘趁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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