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將為大家介紹的舞蹈比賽規(guī)則是《標準舞和拉丁舞表演舞比賽規(guī)則》,本規(guī)則適用于國際舞蹈運動總會(英文縮寫:IDSF,即管轄國際業(yè)余舞蹈運動競賽的機構)所屬會員協會所舉辦的標準舞和拉丁舞表演舞比賽。下面是《標準舞和拉丁舞表演舞比賽規(guī)則》的具體內容:
標準舞和拉丁舞表演舞比賽規(guī)則
1)IDSF 標準舞和拉丁舞表演舞賽事類別包括:
標準舞表演舞
拉丁舞表演舞
2)舞蹈要求:
表演曲目中至少要包括在選定賽事類別的五支舞中的三支舞蹈,而且這幾支舞蹈的比重要占到整支舞蹈編排的75%.
其他舞蹈元素或者舞蹈形式,必須限制在整支舞蹈編排的25%以內。
3)音樂要求:
選手必須向組委會提供:
所選音樂CD盤的兩個備份。
所選音樂的完整、準確并且是最近的曲目列表,包括曲目名稱,作曲者,編曲者,出版人以及CD或者錄音的個數。
4)時間要求:
整個表演舞的編排時間必須在3分30秒到4分鐘之間。
5)比賽制式
一場比賽可以由一場預賽和一場決賽組成。
選手們在每一輪比賽中必須按照同樣的順序使用相同的音樂表演相同的舞蹈編排。
6)托舉要求:
每支舞蹈編排中允許有最多三次托舉動作。
— 每次托舉持續(xù)時間不得超過15 秒。
7)握持要求:
在標準舞表演舞中,下面的握持是允許的:
男士的右手或者左手在女伴的背部;
男士用左手握住女伴的右手。
舞伴可以使用上述握持最多不超過20秒,并且最多不超過三次,每種變化握持之間必須最少保持20秒的常規(guī)握持。
在舞蹈編排的前30秒鐘,以及最后30秒鐘,可以不握持,或者使用除禁止的各種危險性,易受傷或者具有攻擊性以外的任何握持。
8)道具要求:
舞蹈表演中不允許使用任何小道具。
9)比賽服裝要求:
應用IDSF服裝規(guī)則。
比賽的服裝可以表現或者提示舞蹈編排或者表演的主題,但是服裝必須是拉丁舞或者是標準舞風格的。
10)燈光要求:
所用燈光條件必須在所有輪次中對所有選手都相同。
11)選手的表演順序要求:
選手們的表演順序應由裁判長或者裁判長批準的人選抽簽決定。所有的選手或者他們的代表必須出席抽簽儀式。
抽簽確定的順序將應用在走場和第一輪比賽中。
決賽順序需要重新抽簽確定。
比賽的背號要在比賽前發(fā)給選手,并且必須在比賽中讓裁判和觀眾們清晰可見。
12)入場與退場:
每對選手在表演之前最多有30秒的入場時間,表演結束后有30秒的時間退場
退場可以采用音樂伴奏表演的形式。
13)走場:
主辦方應為所有選手提供專門的走場時間。要安排在選手們方便的時間,在正式比賽的場地,每對選手至少有十五分鐘的走場時間。使用主辦方統(tǒng)一制作的選手提供的比賽音樂。
走場的場地必須是比賽的場地。
所有的選手、IDSF的裁判長、IDSF的監(jiān)察員、攝影師、音響師和燈光師必須全程出席。
14)監(jiān)察員、裁判長:
--IDSF必須為每場比賽指定一名監(jiān)察員和一名裁判長,主管比賽和監(jiān)督控制主辦方按照規(guī)則執(zhí)行,取消那些違反IDSF規(guī)則或規(guī)定或者抵觸IDSF政策或者操作規(guī)定的選手資格。
--在世界和洲際錦標賽上,主辦人必須提供一名攝影師,一部新式攝像機,一臺顯示屏,以及用于播放慢動作和靜止設備,為監(jiān)察員所用。
--每一輪比賽的每一支舞蹈,包括走場的,都必須攝錄下來以備檢查是否違反IDSF條例或者規(guī)定,或者與IDSF的任何政策或者操作規(guī)范相抵觸,并且也作為因違反規(guī)定而取消資格的證據。
15)取消資格:
如果有取消資格的情況發(fā)生,必須在賽后一周內向IDSF的運動部長提供一份由IDSF監(jiān)察員和IDSF裁判長簽字確認的詳細報告,以及一份相關表演的錄相資料,作為違反規(guī)定的證據或者其他理由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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