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參加高職考試的隨遷子女的報考條件有了一些調整,是需要父母的社保當中基本養(yǎng)老保險要交滿6年才可以報考,符合條件的子女可在10月11日,登錄北京教育考試網站進行填寫,具體的申請事項,唯學網小編已經整理如下,詳見下文。
北京教育考試院發(fā)布《2015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yè)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明年在京參加高職考試的隨遷子女,其父母繳納社保的條件不再是“在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已滿6年”,而改為“在京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或基本醫(yī)療保險已滿6年(即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是連續(xù),不含補繳)”。
北京教育考試院解釋,此舉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2〕46號)精神,根據北京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京政辦發(fā)〔2012〕62號)制定的。
10月11日8時至14日20時,符合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需要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申請,具體材料包括在京居住證明、戶籍證明、身份證明、住所證明及職業(yè)證明,并于10月13日至17日提交至隨遷子女報名單位,由報名單位進行初審。
北京教育考試院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各區(qū)縣考試中心高招辦匯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材料后,10月20日至30日報請相關部門進行審查。11月5日前,各部門將審核信息反饋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考試院高招辦匯總后,于11月12日前將審核結果下發(fā)各區(qū)縣,由學校將審核結果書面通知考生及家長。
通過申請條件審核的考生應于11月17日8時至20日20時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個人信息并繳費。完成后,考生要按照報名區(qū)縣高招辦的要求到報名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報名單位同時采集考生電子照片。各區(qū)縣將于11月底前完成確認。未提出申請、未通過申請條件審核或未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的考生不能參加在京高職考試招生。
隨遷子女考生可以報名參加美術等藝術專業(yè)的北京市統(tǒng)一考試或相關學校的?,不參加藝術特長生統(tǒng)測、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業(yè)等與本科錄取相關的統(tǒng)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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