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十屆·國音杯民族器樂大賽章程
賽程設置
北京選拔賽
中國區(qū)決賽
亞洲區(qū)總決賽·深圳
評審團風采
(往屆部分評審,排名不分先后)
董錦漢
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國家一級指揮
張璐
中央民族樂團古箏首席、國家一級演員
楊西
中國音樂學院古箏演奏家
滕春江
中國東方歌舞團古箏演奏家
陳鋼
中國音樂學院黨委宣傳部長
梁聆聆
中國音樂學院二胡教授
楊雪
中央音樂學院二胡副教授
陳鋼
中國音樂學院黨委宣傳部長
金玥
中央民族樂團二胡首席
崔君芝
中國箜篌演奏家、教育家
孫蕊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二胡演奏家
趙潔楠
東方歌舞團古箏演奏家
劉卉
青年古箏演奏家
王譯茁
哈爾濱音樂學院古箏教師
孫欣
中國廣播樂團古箏演奏家
姚寧馨
北京戲曲學院古箏教師
崔楊
首都師范大學古箏教師
劉小燕
中央民族歌舞團古箏演奏家
何琳
青年二胡演奏家
總則
(一)組委會將聘請國內高等專業(yè)院校民樂教育家、演奏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委會對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最終決定。
(二)本次比賽由中國音樂國音杯·民族器樂大賽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負責賽事具體的組織管理工作。
(三)組委會擁有對各輪比賽、頒獎音樂會以及其他相關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所有因比賽而產生的音像制品及衍生產品的著作權歸組委會所有。
比賽設置
專業(yè)設置
彈撥類、拉弦類、吹奏類
組別設置
以北京市入學年齡為基礎,8月31日為基準
大賽分組:
幼童組:4-5歲 小童組:6-7歲
中童組:8-9歲 大童組:10-11歲
少年組:12-13歲 青少年組:14-16歲
大學生組 成人組:職業(yè)、非職業(yè)
曲目選擇
1.選拔賽曲目:比賽曲目可在專業(yè)院校出版教學教材、考級教材、中外樂器改編書籍中自行選擇一首。
2.總決賽曲目:比賽曲目可在專業(yè)院校出版教學教材、考級教材、中外樂器改編書籍中自行選擇與之水平相符的一首曲目。
報名方法
1、符合年齡及相關要求即可報名參加本次比賽。
2、于組委會授權單位登記報名、選手所在培訓機構可統(tǒng)一代收報名費用和資料(所有報名資料均提供電子版材料提交給組委會)
A、本大賽參賽報名表(附參賽選手身份證或戶口本本人頁復印件);
B、參賽者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
3、北京以外的選手可以通過視頻進行參賽或者當?shù)赜蟹仲悈^(qū)的必須通過分賽區(qū)進行報名
(視頻錄制要求:橫版錄制,請拍攝清楚選手的臉部和手部,拍攝中間不能有任何人為剪輯,要求拍攝畫面流暢、時長請控制在三分鐘以內)
比賽時間
分賽區(qū)選拔賽:由各分賽區(qū)自行制定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1月01日
北京選拔賽:2021年11月13/14/20/21/27/28日
中國區(qū)決賽:2021年12月18/19/25/26日
2022年1月1-3日
比賽地點:中華世紀壇 天寧寺壹空間劇場(擬定)
亞洲區(qū)總決賽-深圳:2022年2月
比賽時間和地點均為擬定,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比賽要求
1、本次比賽組委會提供三臺古箏,其他樂器請選手自帶。
2、比賽中家長不允許同評委有任何溝通,如發(fā)現(xiàn)組委會將取消選手比賽資格或獲獎資格。
3、比賽過程中,會有工作人員計時,超時被叫停不影響比賽成績。
4、背譜演奏,服裝整潔,臺風大方,演出服及化妝請選手自行安排。
5、幼童組至大童組曲目時長不超過3分鐘,少年組至青少年組不超過4分鐘,大學生組以上5分鐘,樂團不超過8分鐘。
6.比賽為10分制,由所有評委分數(shù)的平均值決定。組委會僅有組織、現(xiàn)場調度等權利,不干涉評審委員會及現(xiàn)場評委的打分及評分規(guī)則。
7.歷屆獲得國音杯金獎選手可直接申請參加亞洲區(qū)總決賽。
8.距開賽7天內公布所有比賽選手的時間、地址及比賽信息。調整時間及現(xiàn)場遲到的選手均將扣除0.1分。
9.調整時間的選手將在組委會安排調整好的一組的最后一人上場(例:調整時間在8:00組最后一人比賽),且不會更改電子參賽證。
獎項設置
1.北京區(qū)初賽晉級標準:現(xiàn)場發(fā)放評語卡
國音杯民族器樂大賽一貫采用晉級制賽制,選手第一輪參加北京選拔賽50%進入中國區(qū)決賽、15%直接晉級亞洲區(qū)總決賽(也可選擇參加中國區(qū)決賽),沒有晉級決賽的選手可申請優(yōu)秀表演獎證書。
2.中國區(qū)決賽評選標準:現(xiàn)場多位專業(yè)評委老師打分
獎項評分標準為:特別金獎 9.81分以上、金獎9.6分-9.8分、銀獎9.30分-9.59分、銅獎9.29分以下。(分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3.學生晉級中國區(qū)決賽獲得金獎以上的指導教師可申請“優(yōu)秀指導教師”證書(所有證書收到后,如發(fā)現(xiàn)問題請在比賽結束30日內申訴,過期無法補發(fā))。
4.本大賽評委會均由評委會主席一人和評委會委員多人組成,評委人數(shù)根據比賽情況而定。
5.按照不同專業(yè)不同年齡組分別比賽和評定,分別評選出獲獎者。
1、參賽者須真實申報和填寫材料,如發(fā)現(xiàn)申報材料不實,即取消其參賽資格,報名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2、報名者在截止日期后報一律不予授理。
3、大賽組委會于賽前通知選手查詢電子參賽證,查詢方式請微信關注“亞洲藝術活動部”公眾號進行查詢。
4、比賽選手距要求簽到時間內30分鐘后未簽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參賽資格,不予退費。
5、報名者如因個人原因決定不參加行程,請務必及時告知組委會辦理相關退費手續(xù)。
(1).報名者距出發(fā)之日25天前決定不參加行程,組委會會扣除已產生費用后,退還剩余費用;
(2).報名者距出發(fā)之日20天內決定不參加行程,組委會扣除已產生的酒店等全款和其他已發(fā)生的費用后,退還所有剩余費用;
(3).報名者距出發(fā)之日15天內決定不參加行程,組委會不予退費。
6、比賽曲目在提交報名材料之后不得更換,比賽實際演奏曲目與所報曲目不符,評委有權終止參賽者演奏。
7、比賽獲獎者有義務按主辦方要求參加組委會指定的有關本次比賽的相關演出。
8、活動期間如因不可歸責于組委會的原因如臺風、地震、火災、政治等不可抗因素,致使選手、參與者不能、不適宜按正常計劃繼續(xù)開展活動,組委會有權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適當?shù)膽碧幚,并安排其返家或滯留,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和后果由選手、參與者或保險公司予以承擔。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活動停止的,組委會應積極協(xié)助大賽選手及參與者、并積極組織救援,但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10、大賽選手及參與者在報名同時即被視為了解本特別提示的相關內容,并同意接受有關約束、承擔有關義務和責任。
11、涉及由選手及參與者填報與簽署的所有材料和文檔,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對選手、參與者、組委會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音樂廳入館須知
==非常重要,請仔細閱讀==
1.比賽當天,請佩戴好口罩,在簽到處檢測“健康碼”或“行程碼”簽到入場。
2.若出現(xiàn)以下情況,音樂廳有權按照防疫相關規(guī)定,拒絕觀眾入館:
① 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
② 行程碼顯示14天內到達過高中風險地區(qū)
③ 體溫檢測異常(≥37.3℃)
④ 未佩戴或者拒絕佩戴口罩
⑤ 觀眾出現(xiàn)其他未遵循相關防疫要求的情況
3.進入賽場后,工作人員會對比賽選手進行位置編排(間隔兩個位置就座),請選手與陪同家長配合就坐。比賽過程中請保持場內秩序安靜,不得隨意走動、說話,嚴禁使用閃光燈拍照及錄像;參賽選手如有大聲喧嘩及阻礙賽事進行的行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被請出會場及取消其選手比賽資格。
4.活動結束后,參賽者保持距離,有序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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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音杯民族器樂大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