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4世紀中葉,法國的一位詩人把這種球類游戲介紹到法國宮廷中,作為皇室貴族男女的消遣。當時玩這種游戲,場地是宮廷內的大廳,沒有網也沒有球拍,球是用布卷成圓形后用繩子綁成的。場地中間架起一條繩子為界,利用兩手作球拍,把球從繩上丟來丟去,法語叫作Tennez,英語叫作“Take it!Play”,意即:“抓。G過去”,今天“網球(Tennis)”一語即來源于此。不久,木板的球拍被用來代替兩手拍球。16世紀初,這項球類游戲被法國國民發(fā)現(xiàn),出于好奇心開始仿效,很快地傳播到各大城市,同時改良了用具。球制造得比較耐用,拍子由木板改為羊皮紙板,拍面面積放大,握把的柄也加長。場地中間的繩子,增加無數短繩子向地面垂下,球從繩子下面經過時,可以明顯地發(fā)覺。后來被法國國王路易斯下令禁止,并規(guī)定這是宮廷中的特權游戲。17世紀初,場地中間不再用繩簾,而改用小方格網子,網比簾的作用更好,拍子改用穿線的網拍,富有彈性而且輕巧方便。在法國宮廷中作這種游戲時,球場旁邊放置一只金色容器,每次比賽完畢后,觀眾將金錢投入盤中,作為勝利者的獎品。這種方法起初的用意很好,后來漸漸演變成為一種賭博。開始時數目尚小,久而久之越賭越大,甚至有人因此傾家蕩產,于是糾紛迭起,法國國王遂下令禁止再作此種游戲,這就是18世紀初期網球衰敗的主要原因。